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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21:31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援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领导(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保卫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工会、团委、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设备处、网络中心、事发单位的负责人组成。保卫处为日常工作机构。

  工作组职责:研究制定火灾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收集火场信息、研究灭火对策;现场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配合消防队开展疏散和灭火工作;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应急保障、奖惩的初步意见。

  工作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二、预防预警

  1.坚持预防为本,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通过课堂教学、校园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手册、专题培训、安全展览、文艺演出等形式与途径,广泛宣传防火、灭火知识。

  2.建立定期演练制度,每年至少一次,开展应急救助处置的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的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3.对校园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建立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消防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4.定期检查全校消防设备,确保消防设备正常使用。

  三、处置措施

  校内发生大小火警、火灾,发现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警,同时视火灾大小拨打119。

  (一)先期处置

  1.教学楼、办公楼

  对于初起火灾,各楼的楼长、管理员和值班人员、各单位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当无法自行扑灭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切断电源,并维持火灾现场秩序。

  2.学生公寓楼

  (1)宿舍初起火时,宿舍人员迅速用灭火器、水或浸湿的被子扑灭火灾;火势较大,在安全的情况下,寝室长、班干部应组织同学用灭火器控制火灾蔓延,同时指挥其他同学迅速撤离,并立即报告公寓管理员及辅导员老师。

  (2)宿舍火势较大,无法扑灭,难以控制,寝室长、班干部立即组织同学安全疏散,用低姿、湿毛巾捂口鼻的疏散方法,帮助受伤同学一起撤离。

  (3)公寓管理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应迅速查明情况,立即打开疏散门,紧急鸣哨,及时组织学生撤离宿舍,马上采取灭火措施。

  (4)公寓管理人员要及时清点、核对本楼学生和员工人数,发现问题立即向保卫处报告。

  3.家属楼

  对于初起火灾,住户人员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当无法自行扑灭时,采取自救措施,切断电源、气源,转移物品,从消防通道疏散,并维持火灾现场秩序。

  (二)保卫处接警处置

  1.保卫处值班员接警时,应注意问清火情、场所、有无受伤人员等情况,迅速调动学校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救援,并根据火情,拨打119。

  2.保卫处及学校义务消防队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灭火工作,划出警戒区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工作组组长报告。

  3.保卫处派专人在校门等待消防车,及时打开交通障碍桩,迅速引导消防车到火灾现场。

  4.灭火结束后,检查火场有无余火,有无再次发生火灾的隐患,周围建筑有无飘落的火种。

  5.注意发现、保护起火点,尽可能保持火场燃烧后的原貌。

  6.配合消防部门查清起火原因,核实火灾损失,写好火灾报告。

  (三)后勤保障

  1.后勤管理处根据工作组要求,决定是否关闭所有或部分电源等设备。

  2.后勤管理处保证消火栓供水系统正常运行。

  3.校医院医护人员携带急救箱赶到火灾现场,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及时将重伤员转移治疗或拨打120求助。

  四、信息报告

  校长办公室应根据工作组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按照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太谷县人民政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