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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大型聚集性文体活动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21:1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本预案所指大型聚集性文体活动(简称“大型活动”)是指:以学校名义组织的或学校各单位组织的如运动会、大型校园文化活动、重大节庆日表演活动、文体教学活动、军事训练活动等。

  一、大型活动中突发事件的类型、级别

  (一)类型

  我校大型活动中突发事件的主要类型包括,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的建筑物倒塌、火灾、拥挤、踩踏、暴力袭击、群殴等突发事件。

  (二)级别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大型活动按照参与人数多少从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

  师生参与人数超过5000人的集体活动为特大活动;

  师生参与人数在2000人以上5000人以内的集体活动为重大活动;

  师生参与人数在600人以上2000人以内的集体活动为较大活动;

  师生参与人数在400人以上600人以内的集体活动为一般活动。

  二、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大型聚集性文体活动应急处置工作由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领导(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组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保卫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团委书记、学生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宣传部、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络中心、事发单位的负责人等组成。保卫处为日常工作机构。

  工作组职责:研究制定大型聚集性文体活动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开展相关突发事件的教育和演练工作;搜集相关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到现场勘查,获取一手资料;向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应急保障、奖惩的初步意见。

  工作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处置办法

  我校大型活动应急处置工作分为常规性报备工作和突发性应急处置工作两大类。

  常规性报备工作指组织400人以上大型活动都要到保卫处报备;突发性应急处置工作是指在大型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建筑物倒塌、火灾、拥挤、踩踏、暴力袭击、群殴等事故的处置。

  (一)常规性报备工作

  1.活动组织单位职责:在活动举办之前向保卫处报备,说明活动举办单位、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活动内容等事项;要组织人员开展活动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清除进出口通道障碍;要明确活动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是先期应急处置指挥员和突发事件情况汇报责任人。

  2.保卫处在接到活动组织单位的活动报备之后,要在活动正式举办过程中,依据活动内容组织适当力量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明确现场安全保卫责任人。

  (二)突发性应急处置工作分类处置办法

  1.建筑物倒塌

  (1)活动组织单位现场负责人立即宣布停止一切活动,维持现场秩序。

  (2)活动组织单位现场负责人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先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自救自护,组织师生有序通过安全通道疏散逃生,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3)活动组织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告,保卫处处长立即向工作组组长汇报。

  (4)活动组织单位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现场教职工、学生干部做好现场人员的心理劝导和情绪稳定工作,开展救援。

  (5)保卫处要划定现场保护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尽可能保护好现场,配合事故救援及调查。

  2.建筑物火灾

  活动组织单位现场负责人立即宣布停止一切活动,启动学校火灾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告,保卫处处长立即向工作组组长汇报。

  3.拥挤、踩踏

  (1)活动组织单位现场负责人立即宣布停止一切活动,维持现场秩序。

  (2)活动组织单位现场负责人迅速组织现场师生员工有序疏散,并到踩踏事故发生点查看是否有人员伤亡,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20”,并开展救援。

  (3)活动组织单位现场负责人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告,保卫处处长立即向工作组组长报告;保卫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4)活动组织单位现场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人员做好伤者的心理疏导和情绪稳定工作,对起哄、闹事行为及时制止,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

  4.暴力袭击、群殴

  (1)活动组织单位现场负责人立即宣布停止一切活动,活动组织者和保卫处控制不法分子,并拨打“110”报警;有人员受伤拨打“120”,并将轻伤者送到校医院初步医治。

  (2)活动组织单位现场负责人要在事故发生后,启动学校反恐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告,保卫处处长立即向工作组组长汇报。

  (3)保卫处应迅速赶赴现场,控制不法人员;划定现场保护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护现场,为警方调查破案做好准备。

  (4)活动组织单位现场负责人要做好伤者的心理疏导和情绪稳定工作,避免现场发生混乱和继发性事故的发生。

  四、信息报告

  活动组织单位应根据事故的各种文字、图像信息资料,撰写书面报告,报学校领导小组。校长办公室应根据工作组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按照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太谷县人民政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