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接省卫计委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从即日起原《山西省医疗照顾证》将更换为《山西省保健干部医疗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凡持有并使用原《山西省医疗照顾证》的省保健对象均需更换为《山西省保健干部医疗证》;
2、新入的省保健干部直接办理《山西省保健干部医疗证》;
3、原《山西省医疗照顾证》自2017年5月1日起废止。
4、各单位请将保健干部原《山西省医疗照顾证》统一收齐,交回校医院,并完善个人信息(见附表);
5、新入的省保健干部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红底一寸照片2张。
望周知并相互转告。
附件:山西省保健对象(旧证换新证)信息统计表
后勤管理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