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董自修同志申报参加2021年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建人函〔2021〕109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经过初评、民主评议,该同志符合评审条件,同意推荐董自修同志参加山西省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现将评审条件(附件1)、个人申报材料(附件2)、单位鉴定意见(附件3)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3日至9月9日,期间广泛接受大家监督,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联系组织人事部职称科。
联系人:胡学峰 田丽娟
联系电话:0354-6285288 6289113
组织人事部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