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太谷校区南北院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桩已安装调试完毕并起正式启用。为切实保障大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即日起将对电动车在公寓楼内充电,或把电瓶、电池带入学生公寓楼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具体通知如下:
一、严禁在学生公寓楼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把电瓶、电池带入学生公寓楼内。
二、严禁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
三、严厉查处违规充电行为。学校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学生公寓范围内的电动车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工作。
四、对违反规定在学生公寓楼内为电动车或其电瓶、电池充电的行为,一经查出,将上报学校并按照学校学生违纪管理处分条例予以处罚。如因违规充电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责和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公寓安全人人有责。希望大家自觉行动,严守规定,相互转告监督,共同维护公寓楼内住宿安全。
注:本通知中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平衡车及其它以电池为动力的代步工具。
后勤保卫部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