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高芸璐同志申报参加202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评审,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晋建人函〔2025〕697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经过个人申报、民主评议、评审考核,该同志符合评审条件,同意推荐高芸璐同志参加山西省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现将评审标准条件和程序(附件1)、个人申报材料(附件2)、单位鉴定意见(附件3)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31日至8月4日,期间广泛接受大家监督,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联系组织人事部。
联系电话:0351-7074776
组织人事部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