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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4日 08:43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暴发流行,指导和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科学防治、加强合作的原则,保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时,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救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蔓延,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加强宣传,提高防护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出现疫情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报告、积极治疗、正确转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防护,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发展。

2、加强领导,群防群控 各部门、各学校要服从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与安排,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群防群控。各部门、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3、依法管理,科学防控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用科学方法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处置程序与应急措施

1、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例或疑似病例,立即向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不报。

2、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和应急储备的药品及防护设备,派医护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紧急救治,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科学处置。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例或疑似病例所在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服从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公安处应立即派保卫人员赶赴现场维持秩序,设立警戒线封闭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配合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闭和戒备工作。

5、医护人员对疫情波及的范围、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判断后,按规定做好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患者到泰安市中心医院或疾控中心指定医院转送等工作,患者所在单位派人负责协调、调度和陪护。转移后,医护人员应迅速对疫点现场进行消毒及相关处理。同时,校医院要在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医护人员对病例或疑似病例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及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分析汇总,并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向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限制人群集聚活动或停课等建议,最大限度地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7、根据疫情控制情况,由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宣布疫情平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