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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21:43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发生的符合疫情定义的传染病突发事件。

  一、疫情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统称为法定传染病,共有39种。除法定传染病以外,还包括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的新传染病种类。

  在学校出现3例以上有关联的不明原因发热、头痛、咽痛、咳嗽、呼吸困难、出疹、恶心、呕吐、腹泻(流感、禽流感、肺结核、流脑、麻疹、水痘、细菌性痢疾等法定传染病常见症状)的病人时,可视为疫情突发。

  二、组织职责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由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领导(以下简称“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医院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校医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学生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宣传部、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保卫处、网络中心、事发单位的负责人担任。校医院为日常工作机构。

  工作组职责:研究制定传染病疫情应急专项预案;负责诊断、治疗传染病患者;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提供治疗、灭菌消毒等物资;向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应急保障、奖惩的初步意见。

  工作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处置

  (一)疫情来源

  1.患者出现不适就诊,首诊医师诊断;

  2.学生因病缺课追查,各学院报告校医院;

  3.筛查返校学生,发现有异常症状。

  (二)部门职责

  1.校医院:立即组织会诊,确诊后隔离治疗,24小时持续观察,同时上报后勤管理处、工作组组长、太谷县疾控中心,并通报学生处、相关学院;配合各学院筛查、隔离与患者有关联的学生,并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增强自我保健意识;配合公寓、物业等部门对患者活动和居住环境,或易传染公共场所进行灭菌消毒。

  2.后勤管理处: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安排人员灭菌消毒,净化环境卫生。

  3.学生处:严格开展学生缺课请假登记及原因追查,发现疑似传染病患者与校医院联系并督促就诊;与校医院联合筛查、隔离与患者有关联的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学生群体稳定。

  4.保卫处:加强门卫登记工作,防止疫情输入或输出;维护校园秩序,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四、信息报告

  后勤管理处应根据事故的各种文字、图像信息资料,撰写书面报告,报学校领导小组。校长办公室应根据工作组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按照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太谷县人民政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