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职能就是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一方平安。人民警察日常工作除了户政业务外,主要工作就是巡逻、执勤、侦查办案以及受理群众报警、举报、紧急求助等。
学会拨打“110”报警电话。当您需要报警、举报、紧急求助、投诉、咨询及向政府职能部门传递群众求助信息需要拨打“110”电话时,应首先讲清自己所处的方位,然后简要说明报警求助的内容,并根据接警员的提示回答相关问题。报警人最好留下自己的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以便报警台随时与您联系。无论被盗、被抢均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同时广大群众擦亮眼睛,关注您周边有无违法犯罪可疑人员,如有应大胆举报。公安机关对举报有重大价值的犯罪线索的会给与奖励。报假警或拨打骚扰电话是妨碍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行为,将视情追究法律责任。
保护现场。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明犯罪活动的情况,有利于搜集犯罪证据和发现侦查线索。因此,对出现的犯罪现场:1、不要随便进出现场。2、不要随意触动现场上的痕迹、物品。3、遇有天气变化,痕迹、物品可能被破坏,要用箱、盆、塑料等物品进行遮盖。4、遇有救人、抢险等必须移动现场物品的特殊情况,也应该注意保护现场。
配合警察执行公务。人民警察执勤、办案等依法履行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拒绝、妨碍或阻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