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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开展全校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5日 18:21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全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教后勤[2014]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工作“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深入开展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稳定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工作体系,充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各项安全管理目标任务,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局面。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山西农业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组,统一领导、部署专项检查工作,并督促落实整改情况。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春明(校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弓永华(副校长)

  成  员:赵水民(党委办公室主任)

  冀建峰(校长办公室主任)

  原广华(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

  刘  军(武装保卫部〈处〉部〈处〉长)

  武月明(后勤管理处处长)

  马健宏(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领导组下设四个检查组。

  第一组,主要负责检查学校消防设施、学校交通安全、学校及周边环境等,组长由刘军担任。

  第二组,主要负责检查学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等,组长由原广华担任。

  第三组,主要负责检查学校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饮用水源和厨房设备、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组长由武月明担任。

  第四组,主要负责检查学校的危房改造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组长由马健宏担任。

  三、主要内容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学校安全稳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要求,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稳定状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消防安全检查。要按照省教育厅近期下发的《2014年山西省教育系统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晋教后勤[2014]8号)规定的排查范围、整治内容及方法步骤分类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要加大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力度,对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补上,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特别是坚决取缔学生公寓内的违章用电。要加强对校园内电网设施的改造,彻底消除隐患。要积极推广现代化防火技术手段,探索利用有效的技术手段监控电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处理电路上出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用电等问题。

  2、交通安全检查。检查学校及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师生,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师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检查。要组织对楼道、设施的专项检查,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不适应学生人数需要的,要增加和建设新的通道,防止楼梯间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学校及周边环境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

  5、危房改造情况检查。对学校校舍、建筑逐栋进行拉网式排查鉴定,做到不留死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及时进行应急维修加固,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对经维修加固后仍不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严禁再次使用。要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6、各项集体活动安全保障检查。在开展各种实践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安全和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对于大型活动,严格遵守报批制度,落实安全工作预案。学校在组织外出活动时,严禁租用无证、无牌、车况差及非载人车辆,并严禁超载。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

  7、食品安全检查。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要进一步改进学校后勤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堂、水房、锅炉房、电工房等处的管理。要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对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坚决杜绝进入学校食堂,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采取相应的措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

  8、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检查。要继续深化安全教育进课堂,应急演练全覆盖工作,全面提升学校安全能力建设。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教育的组织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学校“安全日”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地震、消防和防恐应急演练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9、安全稳定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稳定领导机制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稳定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要检查实验室、配电房、礼堂、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要配合公安机关对枪支和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收缴。

  10、学校应急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检查。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做到全覆盖。

  四、工作方式

  1、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单位要针对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安全隐患严重的设施要马上采取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关闭的关闭。对于单位自身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坚决杜绝重大恶性安全事故发生。

  2、检查与监督相结合、检查与落实责任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各种安全漏洞和隐患,要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因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各单位要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以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全面检查学校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死角。

  2、相互合作,共同推进。各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和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等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学校安全工作。

  3、突出整改,强化督导。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检查,并在检查过程中认真抓好整改。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建立台帐,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要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不断提高技防工作水平,增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防事故能力。

  4、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墙报、板报和校园网络等形式,开展安全防事故教育,发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参与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畅通安全隐患报告和检举渠道,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安全工作氛围。

  5、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单位要以这次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工作环境和学习生活环境。

  6、认真总结,畅通信息。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此次大检查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展开。每月4日前向校长办公室和武装保卫部(处)报送上月检查情况和动态,7月4日前向校长办公室和武装保卫部(处)报送工作总结。

 

                     山西农业大学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