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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工人技师聘任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0:51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山西农业大学工人技师聘任实施办法

校行字[2004] 33号

(2004年6月3日印发)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厅直属单位工人技师资格人选确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教人[2004] 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工人技师聘任实施办法。

一、聘任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聘任;

2.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聘任名单;

3.适当照顾年龄大、工龄长的老工人;

4.注重德、能、勤、绩的考核。

一、入围人数,聘任指标及聘任范围

1.工人技师考核成绩入围人数78人,下达聘任指标53名。

2.聘任范围

(1) 2002年申报工人技师,并通过省人事厅培训考核成绩入围的技术工人(不含聘用制干部)。

(2) 1994年10月1 1日至2004年4月24日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工人技师证书,参加2003年省人事厅组织工人技师考核合格的技术工人,可以发给《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这部分工人担任技师职务,不占此次下达的技师岗位职数。

三、聘任依据和计分办法

1.聘任依据

综合近年来的考核及实际工作情况折合分值,按分值多少作为聘任依据。

2.计分办法

(1)工龄一年计1分;

(2)高级工一年讣1分;

(3)任高级工以来年度考核有一个优秀计2分;

(4)任高级工以来获得省委、省政府以上奖励有一项计4分,获得校党委、校行政及地厅级单位奖励有一项计2分,同年度连获数项奖励按最高奖励计分;

(5)任高级工以来,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按排名一、二、三分别计4分、2分、1分;获得国家设计专利,按排名一、二、三分别计2分、1分、0.5分。

(6)本单位领导与群众评议计1-10分,领导占30%,群众占70%。

(7)近三年有记过以上处分的,本次聘任不予考虑。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工人技师聘任评议组

组长: 崔克勇

成员由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总务基建处、监察室、工会等单位负责人以及此次有入围人员的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工人技师评议组在校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评议组下设工人技师聘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五、聘任程序

1.校工人技师评议组讨论制定实施办法,并下发各有关单位讨论、征求意见。

2.公布工人技师聘任实施办法。

3.个人申请,填报《山西农业大学工人申报技师聘任登记表》、单位测评推荐、经单位领导签字后于6月7日前报校技师聘任工作办公室。

4.校工人技师聘任评议组开会研究确认拟聘任名单。

5.公示聘任结果。

6.上报审批。

附件:《山西农业大学工人申报技师聘任登记表》

(5)任高级工以来,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按排名一、二、三分别计4分、2分、1分;获得国家设计专利,按排名一、二、三分别计2分、1分、0.5分。

(6)本单位领导与群众评议计1-10分,领导占30%,群众占70%。

(7)近三年有记过以上处分的,本次聘任不予考虑。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工人技师聘任评议组

组长: 崔克勇

成员由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总务基建处、监察室、工会等单位负责人以及此次有入围人员的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工人技师评议组在校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评议组下设工人技师聘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五、聘任程序

1.校工人技师评议组讨论制定实施办法,并下发各有关单位讨论、征求意见。

2.公布工人技师聘任实施办法。

3.个人申请,填报《山西农业大学工人申报技师聘任登记表》、单位测评推荐、经单位领导签字后于6月7日前报校技师聘任工作办公室。

4.校工人技师聘任评议组开会研究确认拟聘任名单。

5.公示聘任结果。

6.上报审批。

附件:《山西农业大学工人申报技师聘任登记表》

附件:

山西农业大学工人申报技师聘任登记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工作时间

工 种

任高工时间

考核优秀

奖惩

专 利

思想政治与工作表现

领导与群众评议得分

单位推荐

意 见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年度考核、奖励及专利均为任高级工以来所获。